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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8月7日电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将含羟考酮的复方制剂纳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根据公告,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三个部门决定将含羟考酮的复方制剂等品种纳入精神药品管理范围,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三部门: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9月起施行

以下是全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纳入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9年第63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委员会决定将含羟考酮的复方制剂等品种纳入精神药品管理范围。特此宣布如下:

三部门: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9月起施行

一、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物前体化学品的复方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二、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羟考酮碱不超过5毫克,且不含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药物前体化学品,且该复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三、丁丙诺啡和纳洛酮复方口服固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本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宣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标题:三部门: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列入精神药品管理 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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