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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日报》7月1日报道,6月29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要求,经山西省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山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即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吕梁、晋中、临沂、运城,提前实施机动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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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山西:8市今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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