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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介绍了《关于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期稳定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11月2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部长韩长福在关于“如何处理进城农民承包土地”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定居,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接受农民承包的土地,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给予农民选择的权利,而不是取代他们。现阶段,不允许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定居的条件。关于城市农民是否应该放弃承包土地,他们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和引导他们,但不应该强制命令。
以下是书面记录:
记者:近年来,许多农民已经在城市定居。这些农民的承包土地该怎么办?谢谢你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长韩长福:
谢谢你的问题,这是一个热门话题,受到每个人的关注,不仅是在镇上的农民,也包括不在镇上的农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全国约有2.88亿农民在城市工作和做生意,包括3000多万个家庭在城市工作和做生意。因此,村里有些房子闲置着,出现了“空心村”的现象。其中,相当多的人定居在城市,但大多数人在春节期间回到了农村。总的来说,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市定居,这越来越普遍。
如何处理城市农民的土地承包?这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总的来说,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着急,不要急于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他们的权益,给予农民选择权,而不是取代他们。
这次发布的《意见》明确指出,目前农民不应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为条件在城市定居。一方面,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依法引导进城农民将承包的土地流转或返还给集体。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或通过替代耕作和托管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他可以在自愿补偿的条件下,自愿将承包的土地归还集体或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承包权。如果他不愿意,他应该保留承包权,允许他通过转让经营权或通过耕种和托管的方式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意见》对长期放弃承包土地也有明确的政策。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允许长时间放弃土地。
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农民的意愿应该得到尊重,他们可以示威和引导,但他们不能强制命令。谢谢你的提问。
标题:韩长斌: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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