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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四次延期发行2019年账面计息(11期)国债(3年期)。现将本次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续期国债的起息日、赎回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和托管方式与同期发行的上一期国债相同。利息从2019年8月8日开始计算;票面利率为2.75%;每年付息,每年8月8日付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8月8日还本付息。
(a)问题的数量。竞标总面值为470亿元,对甲类成员进行追加投标。
(2)日期安排。2019年12月4日投标;配送将从投标结束至12月5日进行;从12月9日起,它将与之前同期发行的国债一起上市交易。
(3)竞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10: 35至11: 35。
(4)发行费。承销面值的0.05%。
第二,竞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订后的多价(即混合)招标方式,目标价格为价格。
(2)标记位置限制。投标头寸的变动幅度为0.03元,每个承销团成员的投标拒绝、投标拒绝和投标头寸的差异分别为80、15和30。
Iii .发行货币的支付
中标承销团成员应于2019年12月5日前(含)将发行款存入财政部指定的账户。付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资金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存款银行:国库总银行
账号:270—19111—5
进口银行编号:01110009992
四.其他人
除上述相关规定外,本期国债的招标应按照《2019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进行。
金融总局
2019年11月21日
标题:财政部: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发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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