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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12月17日讯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对“深圳康之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展示药品案”进行了处罚。
根据公告,深圳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因药品违规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罚款1000元。
资料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标题:深圳市康之源医药有限公司东方分店因药品违法行为 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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