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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海淀法院的官方网站,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理由是百度认为其正确的视频产品在标题搜索中被用作触发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干扰了搜索结果,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和100万元的合理费用,并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

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获北京海淀法院受理

据悉,本案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是安卓手机好看视频的开发商,北京百度网通技术有限公司是ios手机和百度视频好看视频的开发商。百度视频和好看视频是百度公司运营的视频聚合平台,主要依靠百度在视频搜索、推荐、大数据等领域的核心技术,为用户推荐个性化的视频内容,受欢迎程度较高。

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获北京海淀法院受理

据百度调查,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在今天的标题手机客户端为用户提供标题搜索服务。在今天由头条运营的头条搜索服务中,当所涉及的视频产品被输入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由北京字节跳动公司拥有和运营的西瓜视频。

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获北京海淀法院受理

原告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通公司认为,今天的头条使用了两公司享有权利的涉案视频产品作为关键词,在标题搜索中触发搜索广告,干扰搜索结果,其行为是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掠夺自身的商机。与此同时,今天的头条作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帮助自身拥有和运营不当的西瓜视频获得竞争优势,严重损害了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公平竞争秩序,违反了商业道德,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标题: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获北京海淀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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