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0字,读完约1分钟
据财政部网站7月29日报道,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化试点城市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9年起,中央政府每年将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基金拨款约20亿元,支持一定数量的试点城市。试点期暂定为3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
奖励资金可用于补偿或补偿试点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或补充试点城市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试点城市应注重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和政策联动,特别是要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减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偿等政策相辅相成、共同努力。,中央政府已经发布,不应重复安排对同一主题的财政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妥善安排资金,开展试点城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
标题: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
地址:http://www.ao5g.com/adlxw/13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