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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阳11月21日电(记者潘德新)贵州省将通过保障土地供应、加强财政保障、实施税费减免政策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加大对城镇无房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桂安新区县(市、区、特区)根据财力情况,重点保障合格的青年教师、青年医生、公共卫生、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城镇无房和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农民工。
符合条件的家庭佣工也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护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如特殊照顾对象、老年人、寡妇和孤儿、建立档案和建立卡片的贫困家庭、见义勇为者将优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护。主要的保障方法是人身安全和租金补贴。在新就业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区,通过集中建设、长期租赁和分配,可以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顺利实施,贵州省储备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将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维修保养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运营和管理中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可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标题:贵州加大对“新市民”公租房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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